一、出台背景
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制定,于2022年12月11日公布,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。旨在规范深度合成技术应用,防范安全风险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。
二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利用深度学习、虚拟现实等技术生成文本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、虚拟场景等深度合成信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活动。
三、主要内容
- 禁止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、发布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。
- 深度合成内容应进行显著标识,防止公众混淆或误认。
- 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、内容审核、安全评估等义务。
- 训练数据须合法合规,涉及人脸、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需经本人同意。
- 具备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需履行备案手续,并在显著位置展示备案信息。
-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,发现违法信息应及时处置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四、监管与责任
由网信、工信、公安等部门依法监管。违反规定的,将依法采取整改、罚款、暂停服务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。
详见官网: